★热点导学
北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市就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创业人才激励、创业服务升级、创业政策拓展、重点群体帮扶、创业氛围营造等六大创业助推行动,力争通过3年时间,形成覆盖创业不同阶段和重点要素的创业扶持链条,创业主体更加多元,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北京市就业十大行动:政策宣讲就业育人行动、政校企联合拓岗行动、基层就业引导行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行动、智慧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毕业生求职助航行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就业工作队伍提升行动、就业数据赋能行动、就业创业宣传行动等。
岗位拓展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公开、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一批社区服务、科研助理、社会组织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高校毕业生新兵补充比例。
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广泛组织大学生实习锻炼。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加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培训。
精准服务行动:持续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24365 校园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推出线上直播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服务。举办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劳务品牌发现培育计划: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发现一批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大、未固定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引导形成劳务品牌。深入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的用工需求,打造一批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文化型、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一、背景链接
2023年9月22日下午,北京高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季启动仪式在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隆重举行。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工商联、北京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就业市场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二、深度解读
★重要意义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就业是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桥梁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准。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厚植发展的潜力和动能,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循环。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适应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和劳动力总量呈现减少趋势,但规模依然庞大。劳动力大龄化特征明显,存在供需结构性错配。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主动适应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趋势,稳定劳动参与率,改善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者素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根本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事关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没有就业,没有收入,劳动者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更谈不上家庭幸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顺应群众就业需求新变化,既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体现了新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好工作,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人民群众通过勤劳致富实现自身发展的基本途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广大劳动者参与社会生产、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前提,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只有实现就业创业,劳动者才能成为建设者,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使改善生活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又成为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更好安其岗位、乐其职业。
★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与就业容量挂钩的产业政策,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拓展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岗位。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有效提高培训质量。支持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办好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建立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产业、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建设一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政府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以上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就业指导专家等服务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面向基层人员开展业务训练。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结合实施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发适合高素质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就业见习,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便利台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及内地城市就业创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支持就业,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和创业园区,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的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培育构建区域性、综合性创业生态系统。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人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探索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创新使用方式,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依托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搭建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鉴定评价服务。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开发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推动乡村振兴。实施国家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就业工作面临问题
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面临挑战。从市场招聘情况来看,求职人数增加,而招聘岗位数量减少,劳动力市场供求一增一减,稳就业工作压力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显,人才结构与产业升级需求不适应,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快速上升,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医药健康等行业技能人才较为紧缺。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劳动力缺口较大,招人难。不同功能区面临的就业形势和特点存在差异,就业政策不够精准,针对性不强。
二是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市场化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人力资源服务优质企业数量比较少,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供给不足,部分互联网招聘企业资质审查不严。建筑、装修等在路边自行招聘的零工市场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不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机制还不健全,缺少权威高效及时的信息整合,就业服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还不高。创新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创新创业活动形式多样,但是后续支持服务不足。
三是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不充分。存在错配、闲置等人才浪费现象,人才选聘、使用、评价、竞争等制度不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面向市场不够,社会化程度不高,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不强,有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脱节,不能适时匹配新就业形态和新就业模式的需要,有的针对性不强,“订单式、一对一”的培训服务不足,效果缺乏评估。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健全,职业技能评价还存在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与人才使用、待遇落实的衔接不畅,行业评价、企业自主评价等多元化技能评价体系还不完善。
四是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今年本市高校毕业生有28.5万人,同比增长6.3%,全社会高度关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缺乏针对性,部分校园招聘效率不高,有的还存在学历、性别等隐性限制。一些大学生存在慢就业、缓就业现象,部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就业的意愿不强,农村地区非农就业机会较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不足,转移就业渠道不够畅通。
五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需要加强。网络平台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较快,调解难度增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待完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与互联网相关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平台算法规则还不尽合理。集体协商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不想谈、不愿谈、员工代表不敢谈和员工不会谈“四不”难题依然存在,有的协商质量不高。
★北京市“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
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创建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
1.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持续优化就业结构,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提升就业质量。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保持就业规模基本稳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发挥政府技能培训补贴引导作用,大力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就业项目,实现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400万人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7.5万人。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各项创业支持政策与就业带动成效挂钩。提高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岗位吸引力。推动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在生活性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持续提升就业质量。全方位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全人群保障基本劳动权益。发挥市场化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引导作用,强化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本市劳动者终身享有基础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公共就业服务清单制供应,实现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就近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创新推出“京尤码”全链条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拓展“就业超市”功能。提高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能力,集聚更多就业服务业态和行业龙头品牌。完善企业用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持续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经营主体市场决定、国有企业效益挂钩、科研院所知识导向的各类分配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稳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搭建慈善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全面落实资产过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以股权、有价证券、资产收益、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开展慈善捐赠。
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研究制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行动计划,大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努力实现净增100万中等收入群体。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技能型人才收入。进一步加大重点群体支持力度,抓好收入不稳定群体稳收增收。增加公益岗位,持续促进中低收入农户增收,巩固脱低成果。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农民工收入无拖欠。强化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定期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做好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基本报酬权等权益保障。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有关部署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制度体系和传导落实机制,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就业形势变化,科学确定就业目标任务。优先投资符合首都发展需要、岗位创造多、质量高的产业行业项目。
健全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坚持把完成就业任务作为硬约束,夯实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促进就业共同责任,各区政府切实履行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强化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就业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就业政策评估制度,凝聚全市就业工作强大合力。
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完善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个人就业、单位用工、市场运行等状况,综合分析应用宏观经济、人口变动、市场监管、社保缴纳等大数据资源,精准研判、预测就业形势。构建失业风险防控应急响应机制,研究失业风险等级标准和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政策措施储备,防范失业风险。
2.培育新就业增长点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功能定位,持续优化就业结构。围绕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平原地区新城、生态涵养区等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合理拓展和布局就业新空间。结合中心城区产业结构优化,有效控制就业岗位规模,引导就业人口随功能转移。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承接中心城区功能转移的就业政策,实现新城宜居宜业、职住平衡。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地区、就业困难地区、生态涵养区“一地一策”帮扶,有效缓解区域性就业压力。消除性别、身份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引导,营造服务便捷、流动有序、职住平衡、公平就业的优良就业环境,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围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开辟就业新领域。紧密围绕“五新”,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加速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中持续释放创造高质量就业潜力,更好地满足就业需求。适应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挖掘更多适合普通劳动者就业的机会,引导城乡劳动力到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行业和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民生刚性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就业。
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大力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制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措施,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实施支持灵活就业发展计划,支持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多渠道灵活就业。发挥低龄退休专家、医生、工程师等人员技术技能特长,更好地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取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劳动年龄限制,超过劳动年龄的人群均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3.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落实就业促进、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等政策措施,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完善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项目选任长效机制,挖掘新业态新模式就业机会,推动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提升引进毕业生工作精准性,把更多优秀毕业生留在北京。拓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就业服务质量,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持续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一生一策”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获得帮扶。
强化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保障基本生活。结合城市基层治理、补齐民生短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统筹和开发力度,聚焦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开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六个一批”就业帮扶措施,引导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完善农民工就业培训政策,加大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提升就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结对帮扶和劳务协作,推进家政服务输出基地建设,发挥“务工人员之家”作用,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