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11月16日7时许,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在国外访问的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