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择优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人数
商丘市政府政策和发展研究中心从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择优选调4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从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择优选调6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教育体育系统教师岗位和卫生健康系统医技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
(二)具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2月(含)以后出生” ;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本次公开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尚在试用期内(含任职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择优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市行政中心1号楼1131房间。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3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供现场查验)和复印件各1份,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1份,编制部门出具在编证明1份,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单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考场统一设置在商丘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选调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0--3288099
监督举报电话:0370--3288108
附件:
1.商丘市人民政府政策和发展研究中心 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商丘市人民政府政策和发展研究中心 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商丘市人民政府政策和发展研究中心 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