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防护,体检期间须自备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考生应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根据2023年10月8日《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及遴选工作总体安排,拟于近期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25人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月2日上午7:30前到湖北省黄梅戏剧院(黄冈市黄州大道97号)门口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结束后,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2寸照片1张。
10、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