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3年11月22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福建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组长陈润儿、副组长翟青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进行了进驻动员。
二、深度解读
★福建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制定并大力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领导和推动生态省建设实践;到中央工作后,又多次对福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相关要求
2023年8月31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福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出席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绘就最亮丽的底色,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周祖翼指出,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融会贯通、深入落实,更好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福建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周祖翼充分肯定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指出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让福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海更净。
周祖翼强调,要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实施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保卫战”,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底线。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严格绿色管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优化能源布局,营造绿色风尚、养成俭朴之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抓严生态系统监管,维护生态系统安全,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保护修复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恶臭、扬尘等问题,做到执法监管要严、风险防范要严,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全力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扫尾,同步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做好中央新一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拓展市场化生态激励机制,努力推出更多有福建辨识度的改革成果,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周祖翼要求,要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美丽福建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水平和能级,突出强化基层生态环保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
★福建省首次出台文件规范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份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有利于各地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约束,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强调源头管控,要求各级各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开展选址选线、办理项目立项时,应引导建设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尽量避让或少占生态保护红线。同时,从实施监督、准入清单、规划选址、调整程序、管控要求等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作了严格规定,明确市县政府是监管责任的主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守好生态保护红线。《通知》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也注重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用海用岛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并进一步优化明确了审批流程和层级。同时,还明确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临时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要求和管控措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政策解读
1.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2015年,国家颁布实施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省在实施生态省战略伊始,即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探索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995年我省出台实施了首部环境保护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后经2002、2012年两次修订,对保护和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能紧密衔接国家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调整变化,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因此,福建省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更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统揽全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推动我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亮点特色
《条例》名称由“环境保护条例”变更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涵盖范围更广泛,内容更丰富,进一步适应了国家机构改革后形成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条例》共7章74条,主要亮点特色有:
(1)第一章“总则”。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贯穿融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新发展理念,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生态环保监管体系,加大了政策、资金、舆论等保障支撑,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2)第二章“监督管理”。坚持立法与改革双轮驱动,充分吸收近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成果,将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生态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网格化监管、数字化监管等卓有成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构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3)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聚焦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创新环境信用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林业碳汇等绿色循环经济政策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4)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废气、废水、废渣、农业面源、噪声和辐射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以更高标准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工程,以更高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履行环境信息公开职责及范围,进一步明确重点排污、环境监测及设备运维单位等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的主体责任,构建形成环境公益诉讼、公众举报投诉、环保设施开放等多元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6)第六章“法律责任”。坚持执法服务生产、监管促进发展,结合我省执法实践需要,针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创设了按日连续处罚情形、违反午夜间和中高考噪声环境管理、违反电磁辐射管理、违反环境监测管理等罚则,依法打击和震慑遏制环境违法犯罪。
(7)第七章“附则”。对“午间”“夜间”“噪声敏感建筑物”等相关名词进行立法解释,并对原《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予以废止。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力督促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了福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福建省督察,既是对福建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把脉会诊,又是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推动,也是帮助我们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难得机遇。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支持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严明督察纪律,按时高效完成中央督察组布置的各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要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动员会相关要求
2023年11月2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动员会在福州召开,督察组组长陈润儿、副组长翟青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进行了进驻动员。
陈润儿指出,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3年7月,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深刻阐述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总理,丁薛祥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陈润儿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周祖翼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体制创新。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此次督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支持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严明督察纪律,按时高效完成中央督察组布置的各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要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翟青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督促进驻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福建全省各地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3年11月22日起,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林宝金在动员会上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自觉主动接受督察,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推动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生态屏障。要认真配合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及时全面提供资料,扎实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导检查高效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边督边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补齐短板、建立机制、堵塞漏洞,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全域治水,常态化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大力实施“绿化福州”,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协同联动、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在动员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全力配合督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接受来自中央的全面检查,更好将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市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迅速行动起来,抓实重点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保障,坚持边督边改,加强宣传公开,严明纪律规矩,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以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市建设新局面。
漳州市委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此次督察。各级各部门务必全力配合、严肃纪律,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要狠抓整改,对督察发现和转办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举一反三、点面结合,以整改的实际成效造福于民、取信于民。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快补齐短板,高质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压实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人。
泉州市委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动员会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此次督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发现和转办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更高标准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坚决扛牢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统筹协调,严守督察纪律,对督察组交办事项要依照程序规范、及时、高效落实到位。
三明市委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从严从实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在工作上要迅速有力,更加注重联动配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高质高效做好沟通衔接、资料提供等工作,全力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生活正常有序。在责任上要落实到位,坚持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强化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督促推动,共促责任落地。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上下同心、通力协作,盯紧盯牢关键领域,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力有序推进。
莆田市委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高度自觉,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认真对待、诚恳接受督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各方协同,全力支持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反馈。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推动整改落实有力有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实事求是,结合“全市一张图”平台,建台账、列清单、明责任、抓落实。要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督察成果落地见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