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强县域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四强"行动和做好“五量"文章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发【2021】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强县与富民相结合,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字错误)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人民群(漏字错误)众幸福感、获得感为根本目的,全力以赴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千方百计壮大经济规模,打造一批工业强县、经济大县、农业富县、文旅名县和生态美县,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繁荣兴旺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和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业强县、产业兴县。优化整合资源、集聚要素支撑,选准主导产业,加快传统特色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工业实体经济,强化延链补链和强链固链,以精细化、项目化、园区化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县域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托县域资源禀赋,结合主体功能定位,紧扣县域发展类型,明确发展路径,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完善分类推进举措。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按照"四化"同步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培育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加快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商贸物流、人力资源等自由流动,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有效破除城乡二元发展结构。
——坚持集约利用、绿色发展。立足"三新一高",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有序推进城镇开发,防止大拆大建,贯彻落实"双碳(固有表述错误)"要求,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发展目标
按照五大发展类型,找准定位、确定赛道,激发县域发展内生动力,全力在工业主导上促增量、在城市服务上拓体量、在农业优先上提质量、在文旅赋能上挖潜量、在生态功能上增容量,力争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300亿元以上的县达到10个以上、100-300亿元的县达到30个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累计提高8个百分点,县域对全省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工业主导聚力促增量
1.做大做强工业实体。加大规划政策引导,支持县市区集中资源、资金和人才等要素主攻1-2个主导产业,对县域符合条件的“强工业"项目优先布局。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以提高产品质量、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植优势、推动创新、挖掘潜力,工业主导型县域实现"一县一业"产业发展,凸显主导产业对县域经济的带动和支撑作用。统筹协调市县、县域间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直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州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为落实责任主体,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强县域首先强工业,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重点培育见效快、典型示范作用强的带动性企业,加强与省内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链接,提高上下游合作对接专业化协作水平,引导和推动关联产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依托兰州、庆阳、金昌、酒泉、白银、天水等优势产业基础,加快实现工艺和装备的迭代更新,围绕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能源装备、集成电路等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推动延链补链强链。以市州为单元,探索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以县域为主体,突出发展产业链部分或某一环节,聚焦特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为推动特色产业由小变大、培育优势产业由大变强打好基础。(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3.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抢抓国家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机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支持酒泉地区向特大型风电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涉及的装备制造、储能、电池材料等重点企业落地,配套发展相关服务型生产企业。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培育发展现代高载能产业,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持陇中陇东地区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超过65%,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4.重塑新材料产业优势。加强县域资源和省属国有企业产业发展优势互补,以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急需为主攻方向,推进材料先行、产用结合,引导新材料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向县域延伸,拓展产业链,打造新材料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兰州、金昌、白银、酒泉、嘉峪关、庆阳等地协同发展为重点,发挥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有色金属、石油化工、钢铁材料、无机非金属、高性能纤维制品和复合材料等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5.做精做优园区平台。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发挥产业园区功能平台作用,工业主导型县域重点打造一个工业园区,力争实现"一县一区",推动县域主导产业、要素、政策向园区集聚。支持市州优化整合小、散、弱产业园区(集中区),推行"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探索国家级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联办市县级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市级直属园区做大做强。支持发展加工型工业园区,鼓励园区围绕新材料、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配套生产加工基地,形成集制造、粗加工、精加工、自主产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引导园区做优服务,全面推行“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同"管理模式,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产业园区的投资运营,提升园区产业承载力和发展能级。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展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幅提升园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园区动态管理,加快符合条件园区规划修订审批,支持内生动力足、集约水平好、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力争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打造12个百亿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6.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以县域为主战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库,高质量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绿色食品基地,打造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省级招商资源要向县域下沉延伸,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加快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绿色化工等产业招商力度,优化县域产业布局。抢抓新一轮东西产业协作有利时机,建立面向县域的长效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津企陇上行""鲁企甘肃行"等活动,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7.打造创新创业高地。持续做好国家级创新型县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助推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提质增效,支持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积极创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鼓励在关键产业领域组建若干功能任务清晰、突破传统科研管理模式、政府研发资金持续保障、创新团队正向激励到位的新型研发机构。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激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以县域部门专业人员、企业技术能人、行业技术能手等为主体,加大针对性培养和使用力度。支持市县制定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县域创业就业,实施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提升县域科技支撑和就业带动。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用工需求,加大订单式培训力度,提升县域人才自给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二)城市服务聚力拓体量
8.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有序布局开发建设活动,引导白银、玉门、红古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推动庆阳、平凉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持续加大民族地区扶持力度,推动特殊类型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加快提升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对县域的辐射带动,支持节点中心城市发展,完善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吸引周边县域积极融入都市经济圈。发挥兰州经济圈、河西走廊经济带、陇东南区域引领作用,构建省内区域联动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委、省财政厅)。
9.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保障政策,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外来人口就近落户,提高城区人口集聚能力,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进一步优化县域基础教育布局结构,合理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推动形成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匹配的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一批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打造产业支撑、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加快榆中、敦煌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抓好马鬃山"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进城人口统一纳入社区管理,加快提升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10.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商业网络建设,推进县城商贸设施改造提升,支持乡镇商贸设施共建共用,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村级商业网点。大力推动"枢纽+通道+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集散地市场、市区菜市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力争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培育3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20个省级产地示范市场,经营农产品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
11.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聚焦县域传统产业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县域交通、教育、健康服务、社会治理、市政环保等政务管理智慧化改造升级。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动农村公共电商服务体系提质升级,加大全省同城配送电商平台县域端覆盖面。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县域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广应用,支持第三方对已开放数据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以数字经济融合应用为突破口,强化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力争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建成5G基站4.5万个,基本实现5G网络城乡覆盖。(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联通甘肃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12.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县域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县县通高速,提高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支持市辖区按照规划,积极发展路衍经济产业,谋划实施一批连通跨省高速、高速公路"开口子"拓展工程、绕城高速、快速通道、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项目,加快铁路、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幅提升交通出行便利度。加快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序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提升灌区骨干渠道输配水能力。加快补齐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老旧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完善县城污泥处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13.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改造,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和特色街区,推动城市消费迭代升级。鼓励发展夜景夜市夜经济,改善城市面貌,彰显城市魅力。加快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医疗教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到"十四五"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20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全面消除城区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城区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力争服务人口超过50万的县有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农业优先聚力提质量
14.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调整优化粮食结构,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加快推进农业产业"一县一园"建设,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县域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强基固本。持续开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倍增行动,壮大“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加快智慧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建设,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到“十四五”末,牛、羊出栏量分别达到300万头、2700万只以上,菜、果、薯、药总产量分别达到3500万吨、870万吨、2100万吨、156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粮食和储备局)。
15.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培提升行动。加大外引内培力度,加快培育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领军型和骨干型链主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提高农产品产地加工比例。实施新一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张掖、酒泉、武威、白银、定西、天水、陇南打造一流良种繁育基地。实施畜禽改良计划,谋划建设猪、牛、羊、鸡等畜禽种质资源库,力争在品种选育上联合攻关、率先突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乡村振兴局)
16.打造农业优质品牌。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深入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全面实施"甘味"品牌营销战略,建立完善"甘味”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培育体系,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认定监测、宣传推介和运营推广体系,持续提升“甘味"品牌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富民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局)
17.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具体要求。深化“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完善乡村规划师制度,确保有需求的发展类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接续完成5个省级示范市州、10个省级示范县市、50个省级示范乡镇、每年500个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重点工作。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三农(固有表述错误)"方式,大力推进"甘农贷"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积极引导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引导、动员省内外有能力、有意愿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固有表述错误)。力争在“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期间每年建设1000个以上乡村建设达标行政村,建成一批"望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看得见未来"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到"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末,全省农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控集团)。
(四)文旅赋能聚力挖潜量
18.提升文旅基础设施水平。完善旅游设施和基础服务,打通景区断头路、瓶颈路,增强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完善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等设施。强化文旅项目包装高端化、精致化,支持打造含精品民宿、特色餐饮、游乐设施、文创产品体验、剧目展演等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设施,提升旅游便捷度和游客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美术馆、纪念馆,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城市书房"建设。实施一批市县级博物馆新改扩建工程,加大对县域文旅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县级政府对符合发债条件的文旅基础设施项目,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优先安排,不断提升县域文旅服务效能和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9.大力发展县域全域旅游。优化县域文旅产品结构,提高供给能力,探索市域、县域旅游景区"一票通",打造最美旅游目的地和户外体验大本营,促进"文旅+""+文旅"产业融合,高品质发展全域旅游。传承红色文化,实施红色旅游畅游工程,推动红色旅游向主题教育、红色研学转变,支持创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构建“长征丰碑红色旅游"品牌矩阵。推出体验游、休闲游、寻古游等精品线路,全力支持九色甘南、七彩丹霞、麦积山大景区、黄河百里风情线、长城文化、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以及马拉松、自行车环湖赛(甘肃段)等品牌做大做强,引领全省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20.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充分利用我省多元历史文化、多类自然风光、多种民族(自定义敏感词)风情,统筹推进文旅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讲好甘肃故事、展示甘肃形象,打响"交响丝路·如意甘肃"品牌。支持宕昌官鹅沟景区、铜奔马文化旅游区、冶力关旅游景区、南梁红色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争创一批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乡镇和重点村、非遗特色村镇等,集中打造"陇上乡遇”乡村旅游品牌,提升文旅影响力,壮大文旅产业。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培育文旅赋能农业产业增长点。加快推进县域文旅康养产业链发展。力争在“十四五(固有表述错误)"期间,创建3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300个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25%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五)生态功能聚力增容量
21.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引进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技术,加快风光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在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发展,支持沙化重点县有序开展"光伏+治沙""光伏+农牧业"项目建设,探索综合治沙利用模式,为生态县域经济发展充能续航。推动木本油料、经济林果、林下经济、花卉、沙区产业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建设一批林果经济、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有效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22.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生态功能定位,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和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建设为重点,推动实施一批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加快实施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祖厉河等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加大城市黑臭水体、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工业废弃物防治力度。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23.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加快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县率先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造林、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提高森林、草原、湿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推进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争取国家早日批复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夯实生态环境基底。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县打造生态产业园区、零碳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
四、保障措施
(一)激发县域发展动能。加快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名词/术语错误)改革,完善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的运行机制,赋予县(市、区)更多的经济发展自主权。依法依规推进经济强县和县级市“市县同权"、经济发达镇"强镇扩权"改革。全方位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拓展县域发展空间。加快要素市场化和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建农业农村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支持小农户享有全产业链公平均衡收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注重培育和扶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设一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拓展对外开放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商务厅)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强化政府投资和财税支撑,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以项目带动县域经济跑出"加速度".深化省财政直管县管理改革,强化财税保障激励,鼓励县(市、区)做大税收收入规模。市州在分配使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奖励资金时,对税收贡献大的所属县市区给予倾斜支持。在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度加大再融资债券发行力度,缓解市县政府债务偿债压力。有效拓展和涵养税源,提高财政自给能力,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增强土地供给保障,开展授权审批国有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做好建设用地县级直报试点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在工业园区总结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构建县域经济发展"总引擎",进一步强化政银企对接交流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融资支持。积极推进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发展,鼓励采取"以市带县"模式,向县级平台多渠道增信,探索通过市级统贷、县级用款模式扩大融资规模,持续引导政府投资基金、不动产信托基金(名词/术语错误)向县域延伸。用好用足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投入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市县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有序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充分激活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做好选调生招录各项工作,确保县级招录名额全部安排到位。持续做好选派省直部门、高校、省属企业干部到县市区挂职工作,加大选派省内县市区优秀干部到东部省份挂职交流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考核机制,畅通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指导市县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适时组织省级专家人才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社厅)。
(四)强化评价激励。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优化完善全省县域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分类评价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和排名,评选县域发展强县10个(综合排名前10名)、先进县10个(5种发展类型排名各前2名)和进步县10个(经济发展进步幅度最大前10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发展强县和先进县颁发荣誉奖牌,予以通报。自2023年开始,省财政每年纳入预算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对进步县进行奖励,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和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等。每年对评选的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在建设用地指标、能耗指标分配上予以倾斜。对连续2年位列综合评价后3位、分类评价后1位、综合排名下降幅度大的2个县(市、区)进行约谈警示。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激励全省县域争先创优。(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五)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省级统筹,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按照市州一季一观摩、省级一年一结账的总体要求,通过调度分析、产业项目现场观摩等方式,督促县(市、区)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聚焦县域本身,配套政策措施下沉县级,树立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鲜明导向,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统筹,扎实有效推进。每个市(州)、县(市、区)均要制定强县域工作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工作方案报省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形成"一县一方案"“一年一清单""一季一调度",做到每个县发展有目标、行动有方案、实施有平台、落实有举措,确保强县域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2022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