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决定从蚌埠市市直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遴选2名从事文字工作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此次遴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素质。
2.蚌埠市市直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公文写作业务,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6.身体健康,具备办公室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优秀”等次。
8. 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8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延长报名时间。
2.杜新伟,联系电话:3121259、13955209426。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本着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可个人自愿报名,也可由单位推荐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通信畅通。报名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遴选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市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比例时,可开展下步遴选工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方案或决定是否取消遴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的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进入面试。市委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排名前3名的考生进入差额考察。
经考察拟录用的人员,市委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