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差额1人。(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二、体检时间、地点
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3月26日下午2:30-5:30到考试测评中心(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领取体检通知书。
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空腹)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7-3025105。
附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