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吴兴区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吴兴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名。
二、选调范围
7名面向吴兴区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3名面向湖州市范围内(除吴兴区外)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熟悉法律、侦查、经济、审计、财会、金融、综合文字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等相关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
6.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其它不宜办理调任、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17:00止。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进行,通过网上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吴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含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发至电子邮箱:hzwxjwgbs@163.com,并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吴兴区纪委监委干部室:《吴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1号楼11024办公室,邮编:313000。信封注明:公开选调。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凡不按要求填报完整信息的,审查不予通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吴兴区纪委监委干部室通知参加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适当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采用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和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情况,并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素质测试情况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吴兴区纪委监委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和调动。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清廉吴兴”微信公众号和吴兴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jw.wux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在“清廉吴兴”微信公众号和吴兴区纪委监委网站上公布。
2.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2551156;传真:0572-2551153。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4.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州市吴兴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