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耕地保护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的根本措施,关系到民生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需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面推进耕地从严管控、用养结合,加强耕地综合治理,改善耕地生产和生态功能,有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守护大国粮仓,牢牢端稳中国人自己的饭碗。
保持耕地数量、守好耕地红线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保护耕地首先要在耕地面积上守住存量、做好增量。截至2022年底,全国耕地面积19.14亿亩,较2021年末净增加约130万亩,在2021年首次止减回增120万亩的基础上,连续第二年实现净增加,初步遏制了多年来耕地总量持续减少的势头。但要清醒地看到,目前,耕地总量由减转增的基础还不牢固,实施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补充耕地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应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增量,发掘耕地后备资源,充分利用5.5亿亩盐碱地资源,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耕地保护既要保数量,也要提质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才能确保粮食产得出、供得上、供得优。我国耕地资源自然禀赋相对较差,耕地质量水平总体较低,“先天不足”“后天欠账”的问题仍很突出。我国耕地按质量分为十个等级,目前平均等级仅为4.76等,七到十等的低等耕地占比22%、数量超过4亿亩。应深入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防止耕作层破坏,重点整治南方耕地酸化、北方耕地盐碱化、东北黑土地退化等,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耕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耕地生态保护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段时间以来,不合理的耕地开发利用方式,在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等,造成区域耕地土壤污染、生态环境恶化,降低了耕地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影响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应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程,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减污降碳,积极开展退化耕地的综合治理、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让疲惫的土地喘口气,切实保护好耕地生态。
保护耕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制定耕地保护措施,确定耕地质量红线,统筹耕地布局,拓展非传统耕地资源的边界,维持耕地养护与利用平衡,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完善耕地协同保护机制,提高区域耕地保护内生动力。
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应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健全耕地开发利用、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制度体系;强化耕地管控,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对耕地占用后补充的土地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刚性约束。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市场主体的作用,协调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相关者的权益关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约束力度。实现耕地资源价值的资产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耕地保护的多元合力。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各区域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应与耕地质量、数量及耕地生态系统变化幅度相挂钩。通过耕地受益者或者破坏者对耕地保护者进行补偿,切实守住耕地红线,减少城乡建设占用耕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配置耕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耕地生态环境,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拓宽耕地保护补偿范围,耕地保护补偿的范围不能局限于保护现有农田面积,也应包括耕地环境保护、农产品安全等方面。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补偿和综合项目补偿,专项补偿包括化肥和农药减施或免施的补偿、农膜回收利用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的补偿以及节水农业的补偿等,综合项目补偿主要面向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建立“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基地,实施农产品安全认证,推进区域生态农业建设。
拓宽耕地保护资金渠道。加大耕地保护资金投入,增加政府对耕地保护区的转移支付,拓宽耕地保护补偿投融资渠道。扩大耕地补偿主体,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增粮的积极性。在农产品主产区设立耕地保护基金,专款专用于整治低效耕地和污染耕地等,充分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供应生态产品的服务功能。
强化耕地保护监管与评估。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压实耕地保护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覆盖耕地变化全周期的实时监测与监管体系,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制度。加强耕地保护的科技创新,进一步细化耕地保护监测指标,优化耕地种植粮食的生产空间,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稳定。推动耕地保护监测网络建设,对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动态监管和预警评估。加强监管力度,对耕地保护资金的缴纳及分配使用等进行严格检查,定期评估耕地保护的实施效果,对保护主体实行相关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提高耕地保护效率。
作者:包晓斌;《光明日报》( 2024年04月09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