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文处室在做好公文审核把关的同时,应正确看待与报文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三问三答”厘清思路、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从源头发力跑好公文运转“第一棒”。
一问:办公厅办文处室和报文部门的关系应该“怎么看”?
报文部门与办公厅办文处室职责不同,但都是为了紧抓快办履行报审程序,理应互相支持、通力合作。
一方面,要与人为善、立己达人。以真诚和耐心赢得报文部门信任,以专业和细致赢得报文部门认可,让他们敢说真话、愿说真话,从而充分了解报文背景和真实意图,更好地研判把握报文必要性。
应强化服务意识,审核过程中遇有存疑之处,要与报文部门充分沟通,对确需修改的内容明确理据,尽可能一次性反馈具体审核意见,杜绝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反复修改增加报文部门负担。
坚持效果导向,注意表达方式,设身处地为报文部门着想,争取理解和配合,激发报文部门提高“产品质量”的内生动力,减少“返厂维修”的情况,合力提升公文运转质效。
另一方面,要一丝不苟、小心求证。发扬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克服经验主义,破除惯性思维,简单件不能“简单处理”,例行件不能“例行公事”。
把握好顺报和分报、专报和信息、裸件和正式件的关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改进优化,实现效率和效果相统一。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或沟通中反馈的领导批示、征求意见、法律审核、会议研究等情况,要强化取证意识、明确佐证材料,以批示件、意见回函、会议纪要等为依据;对于反映的领导同志口头要求,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确认,确保报送的文件和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二问:部门报文时应该“怎么干”?
为避免因反复修改、重复签报给报文部门造成不便,我们探索实行“裸件预审”机制:知悉相关部门报文意向后,主动上手、提前介入,与报文部门进行工作层面沟通,审核修改并达成一致后,将未加盖部门公章的裸件呈报市领导,待同意后再由报文部门正式盖章报送。
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一些报文部门对裸件重视不够、审核不严,甚至没有经过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就上报,有的还存在不少低级错误,增加了预审工作的难度。
为此,需向报文部门明确“裸件预审省去的是部门‘一把手’签批环节而非审核环节”这一要旨,提示“裸件是要呈报市领导预审的,如果部门‘一把手’不知情,一旦被领导问询会造成工作被动”这一关键,促使其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内部审核。
同时,要指导督促报文部门注意5个常规事项和2个特殊事项:
常规事项:
1.报文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审核作用,重点看公文要素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表述是否规范、语言是否简练等;文件中的数据应反复校核,确保真实准确;扫描后的电子文件要清晰、工整,无歪斜、模糊、漏页、错页、空白页等问题。
2.涉及多部门职责任务的,牵头部门应充分征求意见,有意见分歧的逐级协调,重要问题“一把手”亲自协调;涉及财政资金、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应与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一致,将征求意见反馈函随文上报。
3.应充分考虑、审慎研判文件在意识形态、社会稳定、舆论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舆情风险评估等程序,相关要件随文上报。
4.对于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应主动报备、倒排工期,抓紧一切时间往前赶,为办公厅审核和市领导签批预留充足时间。
5.报文后要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便于及时查收办理,非紧急公文原则上不在非工作时间报送。
特殊事项:
1.在“裸件预审”模式下,业务处室可直接报文,无须经过本部门办公室,便于提高效率;但正式报文须落实制度规定,由办公室履行报审程序,统一出口、确保质量。
2.即时性信息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同时,发送办公厅对口工作处,在不影响报送时效的前提下加强审核把关,尤其是把好政治关,确保表述精准,符合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
三问:问题屡说无效时,办公厅办文处室应该“怎么办”?
对于办公厅办文处室来说,加强指导推动,让报文部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提高报文质量也是分内之事。
找准问题症结“靶向施策”。对于连续出现报文质量问题的部门,应加大帮扶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其力量配备、工作流程、内审机制,设身处地帮助其想办法、出主意,推动夯实工作基础。
激励约束并重“精准引导”。将报文质量与审核顺序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质量较高的文件,“质优先审”;对于总体质量不高、低级错误较多的文件,暂停“裸件预审”,要求正式盖章报送,倒逼报文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审核力度。
开展联合办公“督帮一体”。对于事项复杂、存疑较多的文件,与报文部门业务处室共同修改,加强靠前指导,身体力行引导带动部门提高报文质量。
加强错情反馈“以案促改”。建立文件错情台账,如实记录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梳理,分类统计,共性问题统一发送工作提醒,个性问题点对点及时反馈,利用部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或上门调研服务开展错情分析,举一反三促进改进提升。
(来源:《秘书写作》,作者单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