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年轻干部公开选调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名额为11名,其中: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干部3名;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干部4名;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干部4名(具体职位信息见附件2)。以上职位人选确定后,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本次选调的范围为本县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干部(含教育、卫健系统的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在永春县工作的干部)。
2.本县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可参与报考事业岗位,但选调聘任后必须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干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公开考试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条件: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曾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选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地址: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78652 。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写明“确系原件复印”,经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②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各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表》等相关资料由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其中教育系统、卫健系统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初审),《报名表》可登陆永春县人民政府网(www.fjyc.gov.cn)下载。
③每位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或bmp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所提供照片要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并将电子照片导入《报名表》的照片栏中。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因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若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调职位。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www.fjyc.gov.cn)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牵头,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配合。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存在同分情况,则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
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2次截止。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综合计分,折合总分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选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该选调职位取消。
3.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的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配合。
1.本次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1。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5.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选调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选调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www.fjy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集体研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2.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任用或取消任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开选调纪律行为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595—12380
5.本公告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