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厅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的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附件1。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正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对象和范围
海南省市(地)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等截至2024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海先锋网、阳光海南网等平台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为方便考生,报名通过网络报名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调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诚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99)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具体环节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调动管理权限报组织审核盖章,上传图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6)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佐证材料。
(8)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书。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选调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按选调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选调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1:3方能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予以公告。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入围面试人选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个性特征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人选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六)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拟调人选确定后,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发现有影响履职的重大疾病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合格的,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阳光海南网、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原任职务职级层次任职。如公示期内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及提供材料。在选调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纪律、伪造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转任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
联系电话:0898-65200912
监督电话:0898-65200627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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