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是一种特殊的督查形式,最显著特征就是出其不意,以其行动的不确定性,保证原汁原味反映工作真实情况、出人意料发现隐蔽问题。当前,“四不两直”广泛应用,“双随机督查”“飞行督查”等新做法层出不穷,暗访督查的运用越来越广,各地各部门常将暗访督查作为发现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好暗访督查,常用的有以下有效方法。
一、递进法
递进法是指督查时序上发挥暗访“致胜一环”的作用。可先暗后明,暗访发现问题,明查逐一核实印证,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问题,防止、纠正暗访结果的片面性和表面性;也可先明后暗,先督查发现疑点,再通过暗访找到例证和支撑,挤出汇报材料中的水分。
如,可以先听汇报、查资料,然后通过对怀疑的短板和弱项进行暗访,找到督查对象不想被发现甚至想要掩盖的问题;也可在明查后“杀回马枪”进行暗访,看到督查对象“表演”完毕后所恢复的原样;还可“出其不意、声东击西”,让对方没有准备,从而看到真实情况。
二、融合法
融合法是指督查方法上暗明结合、融会贯通,充分发挥暗访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尖兵”作用。暗访和明查同步进行,用暗访来判断汇报材料的真伪,发现真问题,找到真办法。采取“面上督查+暗访抽查”形式,抽调人员组建综合督查组和暗访组,以定期督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行动。
或暗中有明,如,一边进行暗访,一边通过电话、网络等收集问题线索;又如,暗访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派出单位,派出单位核实后下发通知要求整改。
或明中有暗,如,在对群众反映班子作风漂浮的乡镇督查时,一个组在乡镇办公室问各班子成员去向,其余组到各个点位现场核实;又如,督查某项工作落实情况时,组长带队到县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当时某县领导正汇报得“眉飞色舞”,接到一个电话后,突然大惊失色,说:“你们还有人在村里?”慌忙派人到村里,但真实情况已经被暗访组掌握,最后两组一起会商,准确得出督查结论。
三、间接法
间接法是指督查主体没有直接参加督查,而是借力借智,通过第三方帮助掌握实际情况,达到暗访目的。
如,可通过记者到基层进行暗访,可通过学生回乡发现问题,可通过监控视频调取进行印证,可直接采用督查对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对其工作的定性,可通过督查工作观测点反映了解掌握各地部署落实情况,还可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式进行资料筛选、案例分析等。
四、沉浸法
沉浸法是指督查活动中通过体验式走访,身临其境、置身事内达到精准“点穴”效果。
如,暗访组扮成办事群众全程体验,零距离感受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和工作作风,直观、清晰地掌握工作开展全过程,准确找出企业及办事群众的痛点、堵点;或通过电话咨询了解暗访对象工作情况,评判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或蹲守在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
保密工作是沉浸式暗访的生命线,如有不慎则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暗访人员还要吃得了苦、受得了委屈,遇事沉得住气,做好取证工作。
五、联动法
联动法是指督查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督查机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整合各方各类力量开展工作,尽量做到区域全覆盖、类别全覆盖、样本全覆盖、标准内容全覆盖。
可上下联动,到某地督查时,督查组随机抽取一定的样本进行暗访,要求当地的督查机构同时如法暗访,两者相互印证,扩大覆盖面,提高督查影响力;可左右联动,与相关的业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暗访,提高暗访的效率和质量,如,某地督查局、纪委监委、组织部、考核办、发改局“五方联动”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进行暗访督查;还可下级联动,县区之间派员进行交叉暗访,发现别人问题时自我反思,发现优点时学习借鉴;也可多方式多器材联动,立体式开展暗访工作,如,通过无人机到人不能至的地方拍摄发现问题,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挖掘问题,通过视频有效掌握现场的情况进行远程督查等。
主动暗访,是一种督查责任意识;善于暗访,是一种督查专业能力。暗访需找准薄弱点位,明确督查目标,调适方式方法,才能访得实、查得准。督查中最好推行暗访与明查有机结合,明暗交织、共同推进,以便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来源:《秘书工作》,作者单位:贵州毕节市督查考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