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报考对象范围
县政府办直属县金融服务中心拟向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适合男性。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要求,否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24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考对象直接到县政府办政工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联系人:曾建波,联系电话:3668268、13973923884。
(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县政府办正式通知为准。
(四)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前3名进入考察范围。县政府办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考察,依据考察情况择优选择拟调人员。
(五)试用和调动。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县政府办、县人社局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新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