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借调、驻村,如何认定工作经历?
公务员在体制内发展,有可能经历从基层上级机关借调工作、下级机关挂职锻炼以及承担驻村工作任务等。
在遴选报名条件中,有基层工作经历和本级机关工作年限两个时间要求,上述三种情况该如何计算呢?
01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D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核心是“县级及以下”,可以分段累计计算。
因此不管是挂职、借调还是驻村,只要实际工作地点为“县级及以下”,都可以认定;反之则要扣除。例如乡镇公务员借调至市直机关工作,这段时间就要在基层工作经历中扣除;省厅的干部到县直机关挂职锻炼,这段时间就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02本级机关工作年限
本级机关工作年限是报考人员在同级机关中工作的时间,这里的同级机关是指“省、市、县(市)、乡(镇)四级”。
例如在县直A单位工作,后又调动至县直B单位,这两段工作经历都算作同级机关。由于挂职和借调期间单位的层级出现了变化,在计算本级机关工作年限时就会扣除相应的时间。
而驻村要特殊一些,其实质上是村级以上单位派人前往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帮助村级工作,驻村干部的身份仍是派驻单位的人,只是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因此可以计算为“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综上所述,简单来说,“挂职借调据实统计,驻村经历两边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