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文字综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岗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性别要求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优先选调:有从事文秘、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法律类、公安学类、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和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察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工作业绩等。
4.考察和体检。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5.公示和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体检、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31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联系电话:0576-8721813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玉环公文交换阅办系统或玉环廉政网(http://yhlz.yuhuan.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玉环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玉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环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