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的干部人事调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干部的选拔任用不仅释放出一定的风向,更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近日,多地发布干部任免信息,从许多官方通报中,我们能够看到许多干部实现了跨省交流履新,比如从山东到福建,从河南到湖南等。长途跋涉到新的地方开展工作,相比在熟悉的省份地市,势必增加更多各方面工作的难度,那么,组织上为何安排干部跨省认知,背后又有何深意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01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的制度建设和现实实践,从古至今就一直在进行探索、修正和进步。从汉朝开始中央政府就有目的的实行地域回避。清朝顺治年间开始,总督和巡抚以下的地方官不允许在籍贯省任职。康熙四十二年定例,官员任职地需要同自己籍贯省相距五百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从这几个部门可以看出,在现实实践中,异地任职的干部一般要达到副县级及以上的职级。与此同时,xxx会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D政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在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有望进一步常态化。由此可见,异地任职有着充分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有着充分的发展需要,D员干部异地任职,是依法执政理念的体现,到目前也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
02 新人新事,盼新气象
到达一定级别和职位后的党员干部,都有着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是背景资源,或是专业技能,或是管理方式等等。由于成长环境、工作领域等方面的不同,也有着各自擅长的工作领域。正所谓“组织的眼光是雪亮的”,在全国一盘棋的大环境下,对于干部“因人制宜”“因地制宜”,落实组织意图,更有助于统筹全国各地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在地区高质量发展上,比如,今年以来不少来自于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省份的干部,分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任职。其背后同实施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意义一脉相承。干部异地交流,能够带来不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引入充足的资源禀赋,推进不同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打造更多地区发展的增长极。另一方面,在政治生态建设上,异地任职有助于引入新鲜血液,减少和打破“裙带关系”,破除利益固化,净化贪污腐败滋生、“一霸手”的负面环境,带来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03 腾笼换鸟,考察培养
俗话说“温室里的苗木长不成大树”,干部异地任职,势必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组织上也是希望通过打破干部成长的“舒适区”,全面考验和考察干部适应环境、开展工作、统筹管理的能力素质,为下一步的选拔任用打好基础。为此,也是在充分了解当地实情的基础上,拿出一定的职位,作为考察培养干部的载体。可不要觉得到了一定级别以后的领导干部任职履新都是“镀金”“走过场”,有多少年少成名、年轻有为的干部,在异地任职后“原地不动”甚至“折戟沉沙”,在职业发展道路上虎头蛇尾。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当下有一个越来越明显和重要的趋势导向,就是干部要具备丰富的工作履历。当到达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要想“更上一层楼”,积累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为自身积累政治资本。异地任职,则是一个良好的渠道,不同环境、不同领域、不同压力下取得的工作成绩,更加有含金量和说服力,甚至也会成为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除了以上积极的意义之外,干部异地任职的背后,可能也有为了更好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的需要,避免有关干部对于纪委、司法部门调查取证工作的干预。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告诉我们,干部异地交流任职整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希望组织部门能够增强干部关爱的力度,减轻干部异地任职的后顾之忧,同时我们也希望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和制度更加完善和灵活,让更多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拥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