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人员结构,充实配强人员力量,尽快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醴陵市纪委监委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行政编制公务员3名,面向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公开遴选(选调)原则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选调)职位及计划
(一)面向醴陵市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行政编制)遴选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务员3名(详见附件1)。
(二)面向醴陵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调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管理职位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选调)的资格和条件
(一)遴选(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3.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二)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醴陵市左权路59号市委市政府大楼七楼712室)。
(三)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为公务员的,如实填写《醴陵市纪委监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交主管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后盖章;报考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如实填写《醴陵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3),并经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审核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本次选调考试专业目录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总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委组织部或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三)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四)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醴陵市党风廉政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选调)由醴陵市纪委监委负责并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遴选(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委
联系人:杨庆 0731-23239607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蔡潘 0731-23283081
醴陵市人社局
联系人:彭瑶 0731-23240958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中共醴陵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