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省选调三名司法助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全省党政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验(不含试用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有文字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懂说儋州话优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10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yangpu.hainan.gov.cn)下载《洋浦经济开发区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姓名+手机号)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箱号:18789500877@189.cn)。
3、资格审查:选调小组按照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审查结果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部门查档公章)、《洋浦经济开发区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附照片)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评审人员从洋浦经济开发区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领导班子中随机抽调。
五、考察
根据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2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及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选调小组统一安排。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初步拟定选调人选,提交洋浦工委批准选调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查不属实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此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选调人员涉及食宿、交通、体检等相关费用,统一由选调单位解决。
2、 联系方式:中共洋浦工委政法委:杨莉,邮政编码:578101。电子邮件:18789500877@189.cn。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中共洋浦工委政法委咨询(咨询电话:0898—28822601、28821898)。
4、中共洋浦工委政法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洋浦工委政法委
2020年7月30日
报名时间为8月1日—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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