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拟面向东营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央或省派驻东营工作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工作机构、所属企业工作人员共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
(一)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所属企业管理人员18名,分别是:
1.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作)1名;
2.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总经理人选1名;
3.管委会综合部副部长1名;
4.管委会人力资源部副部长1名;
5.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1名;
6.管委会财政金融部副部长1名;
7.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副部长1名;
8.管委会综合执法部副部长1名;
9.东营市东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10.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2名;
11.东营市东汇投资促进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12.东营市东凯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13.东营市东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14.东营市东凯空港产业园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2名;
15.东营市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16.东营市悦来湖科教产业园有限公司(筹建)副总经理人选1名。
(二)管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10名,分别是:
1.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6名;
2.综合经济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3.调查统计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相关规定,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不得应聘。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27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查询时间:2020年8月26日11:00--28日17:30。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dyedz.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报名系统提示要求, 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8月27日17:30报名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选聘岗位,取消选聘计划。选聘岗位取消计划将通过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并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dyedz.gov.cn)进行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评价
1.履历业绩评价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履历业绩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其他达到履历业绩评价合格分数线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按照组织部门对档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形成考察意见。属提拔使用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考察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岗位其他进入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评价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根据聘期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四、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纳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员额控制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实行KPI指标强制分配体系,采取“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制度,按照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企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开发区所属企业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dyedz.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46-8301295
附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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