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说,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复杂严峻环境中推动稳定发展。
8月3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激活力。
二、深度解读
★营商环境的基本内涵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等。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决定市场能否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公共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把工作重点转向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创新等,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实现市场资源自由配置,产业行业自律、自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充分投资发挥空间,政府除必要的监管,不再过多插手微观事务,而是主抓宏观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创新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也就是说要敢于推进深水区改革,勇于创新,敢于试错。营商系统协调难度大,稍有不慎,容易产生监管问题,也正因为问题复杂,才需要各级各部门恪尽职守,创新应对。
优化营商环境关系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关系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包括中企外企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中小投资者、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机构投资者、大公司一样都有市场进入机会,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群体都有职业进入机会,从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同时也让中外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都能在中国投资发展,创业致富,由此营商环境优化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要激发企业家精神,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关键是构建好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在营商环境建设中,领导干部是政府尽职尽责的最大责任人,民营企业家是市场的代表性主体,只有抓好两类最关键主体,才能理顺好政商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让企业家一心一意经营,少受干扰,同时政治清明也更有保障。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营商环境问题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李克强总理在会见出席第二届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全体代表时提出“中国将会创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整体呈现持续优化态势。
第一,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和行动力显著提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战略部署,制定和出台了系列重要文件和条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科学部署下,各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先后制定了贯彻实施相关条例的具体政策措施,且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章。值得一提的是,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各地竞相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强劲复苏,展现了积极的成效。许多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从传统的“要我干”,转化为“我要干”,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认识、行动自觉、实际成效显著增强,这充分体现在各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和方案的颁布、新设市场主体数量的增长及活力的迸发等方面。
第二,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近年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举措,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为当地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优良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显著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方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办事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例如办事时间压缩、数字化和一体化程度提高等,让市场主体办事更加便利高效;另一方面,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落实,市场主体负担显著降低,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如2020年我国实施了规模超过2.5万亿元的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直接享受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红利,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定岗位和生存发展,特别是广大中小微市场主体受益更大。
第三,多层次营商环境的总水平和总指数显著攀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和领导部署下,全社会共同发力,协同作战,我国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和质量显著改进。2020年7月27日,世界银行对外发布《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改革驱动力与未来改革机遇》专题报告。报告认为,中国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并系统总结了近年来中国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办理建筑许可等多个领域推出的具体改革举措,为全球其他经济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借鉴,推动全球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中,被世界银行采信的改革数量位居全球前三。国务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显示,我国2020年营商环境世界排名31位,相对于往年有明显提高;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上一年上升32位,而2020年排名较上一年继续提升15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日益增多的复杂局面,我国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我国营商环境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现阶段,我国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高度认可,不断改进和优化的营商环境日益成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提升治理水平的强心剂和推进器。但囿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和优化仍未达到理想目标,在一些关键领域和环节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也面临许多不可忽视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国内不同区域、不同省市、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营商环境要素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呈现较为突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一些地区,如上海、浙江、广东等率先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行动,营商环境指数在全国排名靠前,而一些中西部地区省市则明显滞后;有的地区虽然在政务服务等“硬环境”方面显著改善,但政府不作为、不担责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服务精神和意识等“软环境”方面亟待改进。如何实现营商环境在不同区域之间的优化平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地区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仍然任重道远。
二是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营商环境是一个综合概念,其构成指标众多,关系复杂,这些指标之间必须相互匹配、协同作用,方能提升营商环境指数。否则,一个或多个“短板”指标的存在就会制约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结合目前学术界主流研究观点,在构成营商环境的多项相关指标中,市场竞争公平性和法治化建设等是我国营商环境优化存在的短板,具体表现在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中介服务的规范化、融资服务的便利化等方面,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较低,严重制约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积极性和预期信心。同时,现有立法框架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管理权限上的配置,对联合审批、法律法规的可预测性及实施透明度形成了直接的钳制。
三是制度建设亟待完善。营商环境由各种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标准流程等构成,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求这些制度要素不断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它们相互之间协调匹配,避免冲突。我国仍处于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阶段,各领域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且不同地区、部门和层级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标准流程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造成市场主体行动方向不明确,也难以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靠、优质高效的服务。例如,在当前移动互联网信息时代,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运用和监管方面,缺乏完善的、与时俱进的制度规范依据。同时,对于中央提出的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地方政府虽积极跟进,但出台的配套政策不够科学完善,且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是国际形势不容乐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逆全球化等思潮不断涌现和升级,严重抑制了全球贸易发展,不利于全球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阻碍了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导致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信号失真,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同时,也因为限制市场竞争而导致国内创新动力不足。受此影响,我国营商制度安排与国际规则的相通对接程度,包括与国际衡量标准相近、与国际通行规则或国际惯例对接、涉外投资贸易开放程度等,都受到显著制约,营商环境国际化层次和水平受到抑制。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并在我国多点散发,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一些公共资源被征集和占用,相关审批周期延长,地方部门对突发事件缺乏应急管理能力和预案,这些都对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了负面冲击。
★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从市场主体的利益出发,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利的市场环境氛围。基于对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优化成效及面临的挑战分析,当前我国仍需进一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疫后重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一要继续推进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对营商环境及其各方面构成要素的全面改革与调整,因此,要积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主动发掘短板沉疴,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借助智慧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打造国际一流的政务环境。大力推进市场审批方式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承诺制,提升核准审批效率。完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督体系,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强化提高效能、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导向,充分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诚信文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制度调整与改革,修改和废止不利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制度规范,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体系的集成性与协同效应。
二要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是营商环境的主要供给者,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者。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在更深层次、更高标准上厘清政府与市场作用边界,消除权力部门对市场要素配置、市场公平竞争等的干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透明、统一的市场规则,强化规则实施保障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提升政府职能协同性和精准性,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的便利性。
三要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稳外贸外资,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加快与国际规则和惯例对接,提升规则实施透明度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改进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贸外资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关键枢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应用,积极引进全球范围内的优秀人才,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要注重强化示范引领。充分认识和尊重地区、部门和行业差异,理解不同地区和领域营商环境差异的内在逻辑和深层诱因,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地区的引领示范效应,积极宣传和推广其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优良省市的经验做法,并上升为标准,供其他地区对标借鉴;在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广泛动员和推动公众参与,推进多元市场主体协同共治,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和协同行动。
★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
李克强说,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复杂严峻环境中推动稳定发展。我们一方面运用适度规模财政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两者相辅相成,是应对冲击、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直达机制帮扶各类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为市场主体“改良土壤”,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是“浇水施肥”,两者结合产生倍增效应,经济顶住下行压力、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没有搞大水漫灌,保持了物价平稳。
李克强说,“放管服”改革实际是放开搞活、促进公平竞争,给群众经商办企业更多自由和便利。“放管服”改革重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既符合目标又好于预期的是目前市场主体1.6亿多户、比十年前增加近2倍,其中个体工商户1亿多户。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翻番、财政收入增加近一倍,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退税减税降费也涵养了税源,新办市场主体近些年累计缴税远高于同期减税。政府刀刃向内删繁除弊,重点放开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守住安全底线。简政不减责,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合法产权。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少跑腿。“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李克强说,二季度经济受到超预期因素影响,当前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任务繁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针对新挑战果断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时快速、有力有效。同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要把这些政策落到位,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实战应用
例题1: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H省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全面准确,逻辑清晰,6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一是思想观念趋于保守。受“官本位”思想、行政壁垒等影响,相关部门权力意识和条块分割较为明显。部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和业务能力不强。受传统体制机制影响和产业结构制约,民众思想较为保守,多数人对“体制内”情有独钟,创新创业意识和动力不足。
二是法治建设有待完善。在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仍相对滞后。司法领域执行保障工作机制不完善,解决“执行难”相关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是服务企业能力不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公用事业领域特别是水、电、气、热等涉企服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公开程度较低,相关工程搞“四指定”现象仍较为普遍。人才引进、税费减免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程度较低,涉企服务平台建设明显缺位。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各单位对于本地人才的挖掘、保留与发展重视程度不够,相关人才发展支持政策不足。企业和部门基层一线人才总量少,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后备人才匮乏,青年人才群体建设相对滞后。人才发展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五是信用体系不够健全。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有待加强,“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不按时兑现承诺现象仍时有发生。市场主体信用水平不高。联合奖惩、信用修复、行业信用监管、信用服务等相关数据归集相对滞后,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在租赁、审批、旅游、购物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应用不足。
例题2:结合给定材料,请你就优化H省营商环境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全面准确,措施合理,逻辑清晰,6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