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3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印发专门通知,部署有关省份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切实发挥“赈”的政策功能作用,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认识以工代赈政策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要意义,发挥好以工代赈赈济困难群众的功能作用,加大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倾斜支持力度,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受灾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深度解读
★以工代赈的意义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以工代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群众的就业增收问题,要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努力放大灾后恢复重建“赈”的综合效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以工代赈政策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要意义,发挥好以工代赈赈济困难群众的功能作用,加大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倾斜支持力度,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受灾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有关地方在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时,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政府广泛组织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帮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有活干、有收入。要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受灾群众就业技能,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后期管护。
有关地方要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一批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扎实做好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尽可能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各类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实现救灾与增收无缝衔接、扶志与扶智有机结合。
★2023年上半年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充分挖掘工程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上半年,各地通过在相关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已累计吸纳群众务工就业达120余万人,发放劳务报酬140亿元,人均增收1.1万余元,有效拓宽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
1.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25个省份在57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生态等建设领域,目前已累计吸纳12万名群众务工就业,发放劳务报酬16亿元,带动人均增收1.3万余元。例如,四川、西藏在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2万多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6万元。湖南、甘肃、新疆等7个省(区)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生态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4800余名群众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亿元。陕西、宁夏、甘肃在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枣阳)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1200余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9万元。
2.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26个省份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包括水利、农业农村、生态、城镇建设四大领域,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等16个专项,共吸纳近22万名当地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25亿元,人均增收1.1万元。其中,吉林、西藏、湖南等22个省(区、市)在水利领域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3万名群众就业,带动人均增收1.5万元。
3.在地方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以工代赈:29个省份积极推动在省、市、县三级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项目4200余个,其中省、市级重点项目近1000个、县级重点项目超3000个,包括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生态、能源、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领域,带动66万名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85亿元,人均增收约1.3万元。
4.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指导各地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进一步放大“赈”的效果。2023年上半年,28个省份在5700余个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务工群众24万名,已发放劳务报酬14.4亿元。
★解读《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
1.出台背景
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巨大,是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载体。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2.重点工作任务
(1)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能源、林草、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在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22年启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
(2)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告知用工计划。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
(3)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
(4)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以工代赈的措施
一是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聚焦七大建设领域。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相关部门明确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充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地方同步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要件中,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围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加强监管和检查。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投入支持和总结评估。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会议精神
2023年5月16日,为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同志主持召开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会议,17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以工代赈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抓紧研究制定2023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坚持不懈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解读,分行业分领域强化对地方和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督促指导,抓实抓细以工代赈政策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落地实施,持续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有效促进项目所在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确保“赈”的作用充分发挥。
★全国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相关要求
2023年6月12日至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在四川省组织召开全国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分析研判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安排以工代赈重点工作,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全面拓展,政策体系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赈济模式创新延伸,赈济规模持续扩大,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以工代赈的新使命新任务。要聚焦组织群众务工这个“牛鼻子”,切实推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占比,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充分发挥吸纳群众就近务工就业作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继续深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扩大以工代赈赈济实效。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以工代赈系统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率工作组赴北京、河北受灾地区调研京津冀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2023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同志率工作组深入北京丰台、河北涿州受灾严重地区,调研并协调推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地察看卢沟桥枢纽分洪工程、白沟河治理工程(涿州段)大堤、南水北调廊涿干渠,详细了解灾情损失、群众安置、能源物资保供、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受灾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情况,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流域系统治理等重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郑栅洁主任强调,要继续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编制高质量的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切实将一致性、统筹性贯穿重建工作始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完成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按照系统治理、点线面结合的思路,统筹上中下游,综合考虑近中远期,在充分论证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全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升跨地区、跨流域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三是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加密重点区域的气象监测网络,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把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作用,提高灾区自我发展水平,共同重建美好新家园。
三、实战应用
例题1: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当前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更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结合材料,请你为推动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落地落实提出几点建议。要求:条理清晰,全面准确,可行性强,250字左右,15分。
【参考作答】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要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时,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复相关前期要件时,都要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