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4年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对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近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突出主题、广泛发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热情参与,取得良好成效。
二、深度解读
★总书记谈防灾减灾的论述
1.广东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发生塌方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做好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要抓紧抢修受损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当前正值“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增多,人员流动量大,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大范围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各类事故灾害易发多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置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4年5月2日,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发生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
2.要科学组织施救,加强监测预警,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并举一反三,杜绝管理漏洞。
——2023年2月22日,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3.要加强震情监测,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妥善做好受灾群众避险安置等工作。请应急管理部等部门派工作组前往四川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9月5日,总书记对四川甘孜泸定县6.8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
4.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4月,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5.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020年2月14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6.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019年11月29日,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7.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2019年11月29日,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8.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应急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要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力量。
——2019年11月29日,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9.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
——2019年11月29日,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10.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害事故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 的重要举措,对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018年11月9日,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强调
11.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018年10月10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
12.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要 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细化预案措施,确保灾情能够快速处置 。要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
——2018年7月,总书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13.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没有止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科学认识致灾规律,有效减轻灾害风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中国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 ,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2018年5月12日,总书记向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暨第四届大陆地震国际研讨会致信强调
14.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7年10月18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5.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 ,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016年7月28日,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指出
16.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6年7月28日,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强调
17.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从防汛责任落实、监测预报预警、避险撤离转移、防洪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城市防洪排涝、险情巡查抢护、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强化防汛抗洪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坚强领导作用,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重大自然灾害的斗争中经受住考验。
——2016年7月20日,总书记就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18.天灾无情人有情。老天爷把大家的家园毁了,党和政府一定要帮助大家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我们13亿多人民就是一个大家庭,全国各族人民就是一个大家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只要大家一条心,有党和政府支持,有全国人民支援,再大的坎都能迈过去。 大家要增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不怕灾害,不怕困难,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把新家园建设得更好!
——2015年1月19日,总书记看望鲁甸地震灾区干部群众表示
19.大灾大难是检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候,也是锻炼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候 ,要引导各级党组织强化整体功能,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改进作风,做到哪里危险多、哪里困难大、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身影、哪里就有共产党人的奋斗。
——2013年5月,总书记在芦山地震灾区考察强调
★全国防灾减灾日设立背景
2008年5月12日,一场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也就是汶川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设立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中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 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演变过程
1990年,中国第一次宣布灾区可以对外开放。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
2005年初,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综合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及抗灾救灾等工作。
2005年9月,中国政府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
2007年8月,《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期间及中长期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