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5年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聚焦“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也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的关键政策部署。文件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围绕粮食安全、防返贫、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深度解读
★解读2025年“一号文件”
2025年“一号文件”: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是又一个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再次发出了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为广大农民群众送上了政策春风和民生关怀。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
文件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全文共六个部分: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2024年“三农”成绩
一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增产。全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历史性突破1.4万亿斤。大豆产量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米袋子”更满了,“菜篮子”更丰富了,各类农产品供给充裕。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保持稳中有增,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三是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去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同比实际增长6.3%,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进一步缩小到2.34:1。
四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上,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达到13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超过95%,农村民生事业取得新进步。
五是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移风易俗深入展开,平安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稳定发展,这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增强了底气,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两个持续”
2025年一号文件在稳定“三农”工作部署总体格局基础上,将深化农村改革贯穿全篇,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两个持续、四个着力”。
“两个持续”就是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必须始终守住守牢,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四个着力”
“四个着力”是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这些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久久为功,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从而激发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活力。
★文件要求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支持
价格方面,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河南、江苏、黑龙江、安徽四省启动稻谷托市收购,加大小麦、玉米收储力度,促进大豆销售和加工转化,稳定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卖粮难。
补贴方面,继续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通过这些政策,给农民实打实的支持。
保险方面,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加快从防范自然风险向防范市场风险拓展。同时,围绕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2025年将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通过“受益”省份出资、“贡献”省份获得补偿的方式,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支持。
★文件对土地流转的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土地流转政策要求。中央的要求很明确,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违背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的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二是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制度。重点是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平等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各地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这样既可以避免流转费过低损害农民利益,又可以防止流转费过高影响农业竞争力。
三是坚决纠正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行为。承包地是否流转、价格怎么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决定权都在农户,农民说了算,不能下指标、定任务甚至搞强迫命令,硬把农民挤出土地。对一些地方把土地流转作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先条件,把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或者政策奖励,把土地流转率作为规划指标或项目申报条件等不当和错误做法,要及时予以纠正。
★过渡期结束之后,帮扶政策不会“急刹车”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绝不仅仅是今年的年度性任务,过渡期之后也必须长久、永久地守住守牢。过渡期结束之后,帮扶政策不会“急刹车”,而是要分类加以完善,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的制度机制。
★2025年2月24日前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200万人
根据统计,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200万人。这些“新农人”“农创客”,他们带着技术和创新而来,带着梦想和热爱而来,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一方面,注重加强对本乡本土人才的培养,通过加强农民技术技能的培训,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等措施,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另一方面,注重外部人才引进,通过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实施一批基层服务项目等措施,为乡村发展引进一批急需的人才。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全面加强农村学生营养餐管理
教育方面,重点是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办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文件特别强调,全面加强农村学生营养餐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
医疗方面,重点是推动医疗卫生人员和服务下沉,办好中心乡镇卫生院,让农民看病就医更加便利。对于那些连续参保基本医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通过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来给予一定激励,让参保的农民得到实惠。
养老方面,重点是针对农村老龄化加剧的趋势,聚焦农村养老的痛点,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解决农民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
★我国粮食总体上仍然处于供求紧平衡状态
中央政策是明确的,粮食生产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决不能因为粮食价格一时低迷,就轻言粮食生产已经过关了。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既要“人努力”,还要“天帮忙”。近年来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多发重发,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必须立足于抗灾夺丰收,把困难想在前面,把安全系数打得更高一些。另一方面,我国粮食需求还在不断扩大,14亿多人要吃饭,还要吃得越来越好。虽然现在大家口粮吃得少了,但是肉蛋奶吃得多了,这些都需要越来越多的饲料粮来转化。我国粮食总体上不是供大于求,而是仍然处于供求紧平衡状态。历史经验表明,我国粮食生产往往抓上去很费劲,掉下来比较容易,决不能因为工作松劲懈怠,造成生产大起大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强调要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把我们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对于“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问题,要抓好持续整治、露头就打
管住耕地用途,重点是解决好这几年大家议论比较多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一方面,对于“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问题,要抓好持续整治、露头就打,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耕地“非粮化”,重点是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明确耕地允许种什么的正面清单,保障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2025年要继续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总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收回集体或者借机违法调整。要围绕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要严格遵照执行,扎实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条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文件提出,要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进城农民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文件再次强调,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同时要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在农民和土地问题上,一定要保持历史耐心,农民在城里还没有彻底扎根之前,不要急着断了他们在农村的后路,要让他们在城乡之间可进可退、进退有据。
★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提出: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耕地用途“五不得”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耕地保护“六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