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印发<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体党字〔2017〕41号)的要求,经体育总局人事司批准,现对运动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运医所”)1个中层正职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任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
运动医学技术中心主任(正处级)。
二、选拔范围
面向北京市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开选拔岗位的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详见《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
四、基本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者填写《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贴2寸照片),连同以下材料:
(1)一张2寸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主要工作成就及获奖证明(如果有)。
于6月28日—7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一并送交(邮寄)运医所办公室(邮寄以7月4日17:00时前收到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旁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5楼501。
邮编:100061。
2.运医所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此次选拔。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由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笔试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及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为7月15日和7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实行预告制,由运医所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并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运医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相关程序及要求报体育总局审批。
(六)任命
体育总局正式印发任命后正式任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得搞不正当活动。
(二)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人事司进行指导和监督。运医所、人力中心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选拔,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客观、公正、透明。
(三)本次公开选拔的相关信息将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上公布,欢迎大家查询。
联系人:张祖国(运动医学研究所)、史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电 话:67183711(运动医学研究所)、67159766(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传 真:67192755(运动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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