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特种兵”式旅游火了。这一旅游方式的主角通常为在校大学生,白天在城市的各个景点“暴走”,晚上甚至也安排得满满当当,主打一个“极限挑战”。大学生群体时间、精力相对充沛,且有很强的出游动力。“行万里路”是一种文化基因,在物质生活提高的前提下,因此前出行受限而产生“报复性消费”心理的全社会释放出旅行的更大“能量”。加强旅游行业监管,也是切实保障旅客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2023年5月19日是第13个“中国旅游日”。为更好引导和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深入推动大众旅游、加快培育智慧旅游、探索发展绿色旅游、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文化和旅游部开展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活动。
二、深度解读
★存在问题
目前,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逐步呈现复苏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有所抬头,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旅游业整体形象。在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需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
★意义
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安全有序是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
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内在属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载体,是旅游业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旅游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解读《“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1.“十四五”旅游业发展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进入新发展阶段,旅游业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将从低层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大众旅游出行和消费偏好发生深刻变化,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加速融合。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成果要为百姓共享,旅游业要充分发挥为民、富民、利民、乐民的积极作用,成为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幸福产业。
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旅游业发挥独特优势,也对旅游业提出了扩大内需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充分利用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要切实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更好发挥旅游业作用,为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贡献更大力量。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旅游业赋予新动能,也对旅游业提出了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将深刻影响旅游信息获取、供应商选择、消费场景营造、便利支付以及社交分享等旅游全链条。同时,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建设文化强国为旅游业明确了发展方向,也需要旅游业更加主动发挥作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传播中国文化、展示现代化建设成就、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系统观念有利于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对旅游业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发挥好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有利于为旅游业营造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提供更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发展优势。同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安全生产底线、生态安全底线、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旅游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距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旅游需求尚未充分释放,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依然较重,创新动能尚显不足,治理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强化。
“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保护和利用,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提升国内旅游,在国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提下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旅游强国建设,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2.发展目标
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系统观念、筑牢防线,旅游为民、旅游带动,创新驱动、优质发展,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为原则。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出入境旅游有序推进,旅游业国际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加快发展。
3.七项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互联网+旅游”,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二是优化旅游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一批旅游城市和特色旅游目的地。
三是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保护传承好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
四是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旅游+”和“+旅游”,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
五是拓展大众旅游消费体系,提升旅游消费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六是建立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明旅游。
七是完善旅游开放合作体系,加强政策储备,持续推进旅游交流合作。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市场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
市场秩序关乎旅游业的生命力,与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增强旅游消费信心、维护目的地政府形象至关重要。各地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起步阶段和关键时期,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地要按照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干扰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1)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旅行社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规范旅行社经营是旅游市场治理的关键环节。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对不按照要求填报的,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推广应用电子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应商,选择当地居民惯常消费场所,所售商品应质价相符,畅通退货渠道。组团社要切实承担旅游安全保障责任,受组团社委托的旅行社要做好宣传、招徕等环节的代理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和责任承担,避免推诿扯皮,损害游客权益。在地接过程中发生欺骗强迫购物等现象的,一并查处、追究组团社责任。
(2)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导游是旅游服务链条中与游客接触最为密切的环节,导游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游客消费体验和旅游消费环境。各地要按照《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3)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不合理低价游”是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和毒瘤,严重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对“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要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布一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文化和旅游部将对重点案件挂账督办,对市场秩序治理不力的地区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4)丰富行业监管手段。各地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集中有限监管资源,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的事中监管力度。要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电子合同在“不合理低价游”治理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记录执业轨迹,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强化事中监管。
(5)妥善处理涉旅纠纷舆情。各地要加强舆论风险研判,针对游客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导游辱骂游客、欺诈强迫购物乃至中途甩团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强化舆论正向引导。要建立舆情监测和迅速响应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升处理效率。对处理不及时、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保障,确保市场秩序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情况将纳入当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部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推动部门协同。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积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等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地方旅游行业协会公布旅游产品参考价格,主动提升服务品质。引导游客警惕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提倡安全、文明、理性消费。
★丰富旅游优质产品的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布局,提供游客出行新选择。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山岳、海岛、湿地、冰雪、草原、沙漠、湖泊、温泉、康养等旅游目的地。合理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为城乡居民“微度假”“微旅游”创造条件。
二是树立精品,打造品质旅游新标杆。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规范发展乡村旅游。
三是顺应趋势,满足城市休闲新需求。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为群众提供旅游休闲新空间。
四是促进合作,共筑创新发展新优势。推进旅游与科技、教育、交通、体育、工业、农业、林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领域相加相融、协同发展,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
五是筑牢基础,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充分利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切实为旅游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旅游和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通过旅游业来拉动消费的措施
一是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精心组织“中国旅游日”活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推出更多旅游惠民措施。
二是拓展旅游消费领域。促进线上线下旅游消费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夜间消费,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三是提升旅游消费服务。提升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四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交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衔接。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
★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做法
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水平,切实保障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推进依法治旅。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及时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
三是提升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构建旅游市场监管业务全量覆盖、监管信息全程跟踪、监管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四是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公布失信名单,强化失信惩戒。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探索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五是推进文明旅游。整治旅游中的顽疾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的举措
1.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旅游企业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主体。要引导和激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等级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培育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品牌是旅游服务质量水平的集中体现。要大力实施以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和品牌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服务品牌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旅游消费意识,提升中国旅游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夯实旅游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旅游服务质量认证等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4.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旅游人才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撑。要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技术、尊重服务的思想,提高旅游人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激发旅游人才的创新活力。
5.加快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着眼于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重要支撑。
6.加强行业旅游服务质量监管。质量监管是规范旅游企业行为、落实旅游企业质量责任的重要手段。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手段,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加强旅游行业监管的对策
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深刻认识当前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阶段性特点,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发挥各方面合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部署。要坚持综合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不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压实旅行社质量主体责任,在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与游客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要多渠道提醒游客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超低价的旅游产品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行业组织要倡导旅行社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
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辱骂游客、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健全执法保障。督促旅行社优先选派服务质量好,业内认可度高的导游,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督导,在出团前,对导游的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导游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加大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指导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紧盯网络舆情,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要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效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举报线索与纠纷投诉,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