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描绘了“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纲要》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命题预测
1.结合给定材料,谈谈你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400字)。
2.结合给定材料,请你分析G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600字)。
3.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S省建设法治政府的做法,撰写一份经验材料(700字)。
4.J市决定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假如你是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你撰写一份会议通知(300字)。
5.G省决定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Q市要在会上交流发言,请你结合给定材料,为Q市市长撰写一份发言提纲(1000字)。
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请结合以上材料和工作实际,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写一篇策论文(1000-1200字)。
三、理论精析
★基本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有利于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能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创新不足,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和深化。
★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对策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七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形成监督合力。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八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四、素材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