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近期,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会议指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围绕整体优化目标,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二、深度解读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总书记在新时代提出的重大命题。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土沃则稻香”。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地区产业和经济安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是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
★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成绩
过去一年,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转变职能、提升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出台了一批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出台反垄断配套规章和重点领域执法指南,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等机制,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扩大民间投资空间。大力推广“信易贷”,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税负等经营成本。
二是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现有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切实减少法规“打架”的现象,持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33个罚款事项,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各地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强化全链条监管,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推进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立足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服务保障外资外贸,推动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出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扩大“直装直提”、“离港确认”、“组合港”、“一港通”等措施的覆盖范围,有效促进了通关便利化。
四是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深化项目环评改革,加快项目落地。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连续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批次109条具体举措。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已实现全国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累计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000亿元。“三零”就是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是省力、省时和省钱。这些都是近年来企业特别有获得感的政务服务内容。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情况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其主要的目标之一。从立的方面看,市场的基础制度更加统一衔接,全面开展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印发实施。市场设施更加高效联通,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近九成已建设预留充电停车位,全国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开通运行,上线了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市场监管更加公平统一,印发实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构建跨区域线上案件协查、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从破的方面讲,建立了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线索核实整改工作,组织各地清理妨碍建设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推动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为经营主体解决了实际困难。总的来看,上述各项举措得到全面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社会共识明显增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工作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对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包括研究完善地方税税制、完善事权、支出责任等。另一方面,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新成效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举措
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一是推动修订完成《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今年1月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修订后的规定,此次修订立足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适时调整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标准,进一步降低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投资并购,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提升我国反垄断审查效能。
二是加快推动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相关要求等,重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加快推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网络消费侵权、预付式消费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等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的职能作用,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同时也为经营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是加快推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经营主体反映较为突出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成本,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五是组织起草《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为提升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促进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司法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该规定,旨在畅通国际邮轮物资供应渠道,明确通关便利化相关措施,目前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的便利化、规范化方面情况
总书记强调,要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总理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
一是加快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规则。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重要基础性制度。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动《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修订出台,持续构建公开、透明、高效、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二是持续完善便利化规范化市场准入退出措施。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坚持经营主体需求导向,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建立覆盖全量经营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各类经营主体已累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3亿多次,制修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修订发布2023年版《企业注销指引》。三是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制定出台《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积极营造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随着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措施落地见效,我国经营主体发展保持了回升向好的态势,截至2023年底,共有经营主体1.84亿户,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新设企业1002.9万户,同比增长15.6%。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将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高制度政策含金量、精准性、知晓度。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公司法》配套实施办法、强化实缴出资信息公示,平稳有序推进新修订制度落实落地,稳定社会预期。二是持续优化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服务。聚焦实践问题,研究制定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管理规定,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营造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证照联动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治理涉企收费问题情况
市场秩序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涉企收费问题关系企业核心利益,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是为经营主体减负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推进收费治理。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7.9万家,罚没4.3亿元,退还企业21.6亿元。共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1.2万家,为企业退还费用6.2亿元。检查金融领域收费单位5500余家,为企业退还费用8.4亿元。
二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115.73万件,同比增长6.5%,罚没金额86.69亿元,同比减少19.7%。办案数量和罚没金额呈现一增一减,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成效显现。
三是完善规则指引。研究起草涉企违法违规收费处理规则,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动态调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等制度规范。
下一步,将加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一是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把治理涉企乱收费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乱收费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预期成果清单,在为企业降本减负上抓出更大成效。二是落实好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重点对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推动降低科技创新企业专利保护、成果转化成本。同时,推动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研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三是不断建立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过罚相当的制度标准,动态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重大案件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出台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服务型执法”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出台“首违不罚、减罚”清单等制度规范。
★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情况
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较高,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将重点做到“四个一”,也就是用好一个新平台、建好一个项目库、实施一个新机制、畅通一个好渠道,力争通过这“四个一”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一是用好一个新平台,持续做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去年9月,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1591个,总投资规模19808亿元。我们将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畅通项目信息获取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来。
二是建好一个项目库,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从各地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中,常态化筛选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同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加大融资支持;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各地协调联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三是实施一个新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出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配套文件,搭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做好统筹指导,切实拓宽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空间,最大程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四是畅通一个好渠道,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今年1月末,已向证监会推荐民间投资项目6个,已受理民间投资项目8个,正在前期辅导的民间投资项目4个,涉及清洁能源、消费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领域。我委将继续支持更多领域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防范和查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方面情况
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总理指出,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切实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各地各部门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着力纠治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限制企业迁移、设置进入壁垒、谋求自我小循环等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一是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修订出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出台《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5部规章,发布《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等文件。二是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件。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者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76万件。三是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7件,罚没金额21.63亿元;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97件。
下一步,将持续纠治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一是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责任落实,确保应审尽审。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问题专项整治,健全惩戒和约束手段。二是纵深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医药、教育、公用事业等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典型垄断违法案件。三是细化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推动加快修订《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研究制定《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等反垄断指南指引。加快制定《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规范》。
三、实战应用
例题1: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结合给定材料,你认为应该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全面准确,逻辑清晰,措施合理,6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一是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针对仍然存在的各类“旋转门”、“玻璃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二是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合法权益。针对法治化保障不够有力的短板弱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政策性文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同步发力,解决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着力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更好扩大制度型开放。针对外资企业关注的市场准入、产业合作等议题,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持续提升我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四是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更好推进利企便民。针对涉企审批等行政效能优化问题,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投资项目数据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拓展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深度和广度。
五是着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更好实现整体提升。针对区域间营商环境建设不均衡问题,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范例。全方位展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和成效,讲好中国营商环境故事。
例题2: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软实力、竞争力,也是发展的驱动力,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重视。结合给定材料,请你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写一篇文章,文体不限,题目自拟,12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优化营商环境,培育经济“梧桐树”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在许多地方召开的“新春第一会”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人注目。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土壤与水源,对于市场主体这棵大树不可或缺,只有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才能让市场主体本固根深、枝繁叶茂。
以清亲政商关系之“光”,照亮营商环境。早在2016年,总书记就用“清”“亲”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清”就是要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清白、纯洁,“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清亲的政商关系,是政府的应尽之责,也是发展的现实需要。一名“东北大哥”来到江苏省无锡市开店创业,孤身前往异地打拼的他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难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联系了当地政府,没想到工作人员10分钟便解决了问题。无锡市10分钟的处理速度,被网友戏称为“最强招商广告”,它如同阳光照亮了当地的营商环境,拉近了政商之间的距离,擦亮了江浙一带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无锡事例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用“清”保持自身良好形象、用“亲”激起发展蓬勃生机,用“清”“亲”二字为经济发展带来光明前景。
以公平正义市场之“土”,培育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维度。云南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网络博主“B太”到当地进行消费体验,并将过程发布至网络。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大部分商家都遵纪守法,而部分商家存在的缺斤短两不良现象,也得到了迅速整治。网友们纷纷为该局态度与行动进行点赞,此次行动不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为市场经营户的公平竞争提供了良好环境。作为政府部门,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业监督监管,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用政府“有形之手”推动市场“无形之手”。当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得到建立并长期维持,投资者将不再困于选择、惑于竞争,变得敢于挑战、乐于投资,民营经济必然在公平“沃土”上开花结果!
以健全法治保障之“水”,滋养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外商投资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在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前进了一大步,好似一场“及时雨”,滋润了部分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对政策理解的“干涸”情况。完善的法律制度如同一口不竭源泉,为打造公平正义的市场提供动力,只有用好法治利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才能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一颗“梧桐树”的长成不仅仅需要“阳光”“土壤”“水源”,还需要“人才”“创新”等诸多条件。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蹴而就,更需久久为功,当一流的营商环境得到稳固,我国经济社会“梧桐树”定将蓬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