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4年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系统部署,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方面,司法部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项目。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质效。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综合协调,加快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二、深度解读
★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及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首先,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其中,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无疑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一条具有引领意义的轴线。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重要支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承担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政府依法行政和治理的能力水平,是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必须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辅相成。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使政府职权法定、依法履职,各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不仅有助于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还有助于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关键所在。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只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才能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入纵深拓展的新阶段。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服务型政府在理念和实践两个维度稳步推进。在理念层面,确立了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伦理指向、理论意向和应用方向,彰显了人民政府的人民性;在实践层面,政府机构设置不断优化、政府职能深刻调整、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行政效能得到稳步提升。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政府存在的正当性和根基问题;法治构成引领和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保障。法治政府不仅意味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也强调行政机关要在法治轨道上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脱离了法治的轨道,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难以落实;而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法治政府建设也将偏离“法治的人民性”。
★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1.《纲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为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梯次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先后送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专家学者、中央依法治国委委员征求意见,并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纲要》送审稿,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先后报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2日印发实施。
2.《纲要》制定的总体思路
在《纲要》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五点:
一是贯彻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到《纲要》中。
二是立足新起点。系统梳理2015年《纲要》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就经验、面临的困难问题,着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承继发展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是明确新方位。着力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建设顶层设计,实现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衔接协调,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有机统一。
四是树立新目标。紧扣“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领域分目标,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提出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深入总结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举措,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压茬推进、创新发展。
3.《纲要》的总体框架内容
《纲要》共由十部分组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主要明确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围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主要围绕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主要围绕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主要围绕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八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主要围绕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九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主要围绕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十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要围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4.《纲要》在总体目标确定上主要的考虑
《纲要》确立了到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做好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衔接协调,在《纲要》总体目标中体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目标要求,特别是强调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三是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在全面总结成就经验的同时,深入研判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增强《纲要》目标的统领性、指导性。
5.《纲要》与2015年《纲要》相比主要有哪些新亮点
与2015年《纲要》相比,《纲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亮点:
一是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二是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四是在任务举措上,对2015年《纲要》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6.如何抓好《纲要》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纲要》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有效实现部门协同推进,并推动解决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问题,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强化督办督察。制定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与《纲要》对标对表,确保《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解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1.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对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研判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4.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围绕6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17项具体工作举措。强调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要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要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5.创新举措
全面规范执法主体。健全执法资格认定,参考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体系,由国家司法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测评,科学评定执法资格申请人的任职能力。明确执法人员职责界限,探索相应的赋权用权方式,明确在编与非在编人员的职责界限,确保辅警、城市协管等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构建监察机关、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体系,切实织密扎紧行政执法的制度笼子,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快锻造一支执法律之利剑、匡天下之正义、建法治之中国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创新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思想引导、职业伦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通过执法政策宣讲、执法能力测试、疑难情境演练、典型案件处置等方式提高专业化水平。
全面推进执法手段智慧化。探索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加快执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壁垒,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分类研究开发行政执法设备系统,强化普及推广运用力度,并培训提升执法者的使用水平,有效促进执法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拓宽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构建起畅通便捷的交流反馈机制,为群众和执法者双向互动提供便利,真正实现科技赋能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执法手段智慧化。
6.保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
二要强化督促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将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三要推进经验交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以法治化思维贯穿于行政治理的措施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一方面,要在前期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同时,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另一方面,也要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同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和政策执行,全面提升行政效率。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持续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巩固深化行政类、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在组织结构、用人制度、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等方面拿出更多有效举措,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着力让依法行政成为每名行政人员的行为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分解落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职权和责任,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防止“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严查严处执法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的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坚决查办。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既要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队伍,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更快更精准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也要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
三、实战应用